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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规划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规划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廉洁、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规划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聚焦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全面梳理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人事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依法公开我局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领导信息、直属单位等信息,全面展现我局权力配置情况。(人事处、组干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持续加大会议公开工作力度。在局政务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非涉密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各处室、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立、改、废,通过局政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于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规范公文公开程序。各处室、各单位要抓好抓实对公文的规范管理,制发前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文,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在起草环节做好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公开、保密意见随公文一并报签。拟定的文件要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对拟不公开的,必须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予公开的有关规定。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应明确标注有效期限。(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公开属性重新审定。按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认真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予以转化公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1.加大有关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拓宽发布渠道,用好津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发布频次,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持续提振市场信心。(宣教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能够直接惠企利民。(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强化政策解读力度
1.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重点解读政策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要加强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及相关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要切实抓好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文件在局政务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一经公开即代表正式发布,各相关单位均不得以还未收到纸质文件为由而延缓执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向市场主体及时全面公开我局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各单位尤其“窗口”单位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和政务服务。(局属各“窗口”单位)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1.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信息主动推送方式,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理进度,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着力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局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办公室、宣教处、相关单位)
2.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我局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网信办、有关单位)
(二)加强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特别是一线有关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各类媒体以播放科普作品、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办公室、宣教处、有关处室、有关单位)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积极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应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加密处理、上提一级管理、缩小接触范围等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执行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务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方式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局政务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公开内容,应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应以文件类政府信息为主。(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尤其是涉及土地征收类信息,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在确保网络安全平稳基础上,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服务公众水平。按市统一部署按时实现局政务网站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网信办、办公室、有关处室、有关单位)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明确领导责任
各处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和明确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公开办)要加强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日常指导和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局属各单位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向局办公室(公开办)备案。(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督导落实。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原则上设在本单位办公室(综合部门),并配备配强工作力量。(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强化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有关培训工作。(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考核评估
积极做好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的落实,积极做好三方评估有关工作。局办公室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单位,予以及时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并作为局年度总结讲评的重要内容。(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本工作要点的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将相关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各区分局根据要点要求和工作实际进行落实,完成本机关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