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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交通与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核实(验收)
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天津市“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核实(验收)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高质量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市规划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核实(验收)管理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现予以印发。《技术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用期一年,试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寄送至市规划资源局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处(和平区曲阜道84号)。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示例)作为参考,各单位具体执行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工作在不违反《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前提下进行优化。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核实(验收)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本册)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示例)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