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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各(中级、区)人民法院:
现将《遗产管理人参与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该指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