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18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我局执法监督处。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至8月18日
公示地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传真:23145226
电子邮箱:sghhzrzyjfjc@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市规划资源局执法监督处,邮编:300042。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1071(市规划资源局执法监督处,工作日8:30—18:00)
热忱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起草说明
市规划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