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推动涉海科研力量协同创新,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方面
依托海油工程、海水淡化所,我市推动成立天津海洋装备产业(人才)联盟、天津海水淡化产业(人才)联盟,构建人才、创新、产业融合发展的生态圈,打造国家级海洋经济产业技术集群。加大对海洋创新的支持力度,2023年支持天津理工大学开展海上漂浮式光伏及风光联合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在市级科技研发计划中,将海洋作为专项,从“深海核心技术装备、海洋环境与安全保障、海洋资源高效绿色开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4个方向公开征集38个项目,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评审,拟支持6项。通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海淡所“海水淡化高性能分离膜研发及平台建设”项目,获批资金500万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海上中深层特稠油热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突破了海上热采耐高温完井防砂技术等6项关键技术,实现营业收入16.91亿元。
加大产学研合作台建设。支持天津理工大学与滨海新区联合筹建“绿色智慧能源前沿技术创新研究院”,助力打造我市绿色智慧能源科创载体。天津大学胡浩丰教授团队在天开园创办天开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助力我市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产品提升。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两场“天津市海洋科技创新座谈交流会”,邀请涉海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代表,共同研讨天津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海科技创新力量联动,组织院校企业“握手”交流活动,在水下无人机器、海工化学、海水淡化、远洋保障服务、海上能源装备等领域开展了具体对接。
不断深化海洋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通过离岗创业、选派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加快引进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围绕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提出10项具体措施。举办“海河英才”高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在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了14场大型招聘会,广泛征集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交通部水科院等涉海重点单位用人需求,进行集中发布。重点锚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12条重点产业链,将各产业链急需紧缺岗位进行数据分析,编制发布《天津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3)》,引导海洋高端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
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的建议,以海洋领域创新研发为牵引,发挥海洋科教资源集聚优势,加大科研院校与涉海企业间合作交流,引导建立市级涉海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强化推动海河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聚焦涉海科研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发挥高校源头溢出效应,聚焦海洋装备领域转化孵化科技成果。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持续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归小镇等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建设,通过举办“海河英才”海外人才创业赛,集聚海外人才和团队来津发展。
二、在推动传统海洋优势技术向新兴产业转化,建设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方面
一是搭建海洋检测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建立和运行自然资源部海洋计量检测技术创新中心。搭建标准化海洋计量测试平台和服务平台,为多家社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管理提供服务。探索一体化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进一步提升涉海产品竞争力。组织开展《万米水下滑翔机》《adcp海上比测方法》等技术规程的国际最佳实践转化工作,为我国国产仪器设备和标准最佳实践走出去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是加强人才合作交流。组织“海河英才”学子津门行活动,邀请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13所知名高校代表调研考察。推进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累计招收博士后7600余人,出站博士后留津工作比例超过60%。与北洋海棠合作共建博士博士后“五个一”创新创业生态,设立首支1亿元博士后创业投资基金。“举办“天开之星”海外人才创业大赛,围绕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在内的12条重点产业链设置赛道。组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一批技术成熟度高、产业转化程度高的科技项目脱颖而出。
三是支持海洋标准制定。依托自然资源部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探索创建“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一体化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搭建“优先培育团体标准、转化提升行业标准、采信国家标准”一条龙服务,帮助涉海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地方科技项目的最新成果,及时通过标准固化下来并传播,以实现产品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形成企业生产力、行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
四是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发展。推动丹娜生物“鲎资源开发技术平台”建设,开展临床用诊断试剂和工业市场用内毒素检测产品开发,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10项,2023年完成产值1.23亿元,同比增长60.3%。加强海洋微藻开发利用,搭建盐田微藻种质库,进行微藻养殖技术攻关,形成专利3项,成功研发盐藻下游产品4款。
五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在汉沽海域实施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退养还滩、退养还湿等方式使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加强,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对海洋环境、海洋生物、渔业资源、植被及鸟类进行跟踪评价,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体系和成果数据库,及时掌握天津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修复工程效果,进一步提升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您的建议,联动涉海创新资源,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央企总部资源,在重点研发计划、自然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中,注重涉海方向的技术需求,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发挥海洋计量检测平台作用,提升标准化技术咨询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方案》,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快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产业化。高质量开展沿海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实现天津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融合发展。
三、在加大力度扶持涉海科技企业,引导和推动海河产业基金等类金融机构投资涉海中小企业方面
依托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在海洋装备领域着力培育雏鹰、瞪羚、领军(培育)企业,截至2023年底数量分别达到54家、20家、1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0余家。着力打造海工装备制造和服务产业新高地,目前已形成以海油工程、博迈科为龙头的海洋油气装备产业,以中交一航局为龙头的港口航道工程产业,以瑞源电气等为代表的风能装备产业,基本形成了涵盖“零部件–装备集成–总装建造–配套服务”的海工装备产业体系。
为深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推动强化科技金融创新供给,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一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深之蓝北交所上市,会同企业拜访北交所审核中心,研判企业北交所上市路径可行性。将港产城“海洋装备”18家企业纳入“三个一批”上市后备库“重点后备”和“储备培育”梯次。截至2023年末,全市科技型上市企业51家,其中2019年以来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18家,占同期新增上市公司的64.28%。二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创新“现代化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我市商业保理公司深入细分行业领域,研究开展航运费用商业保理业务。目前已有中化、汇鑫等商业保理公司落地相关产品。三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发挥“津心融”平台银企对接“桥梁”作用,为我市海洋经济重点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整合7类92家金融机构的367项金融产品,打造了金融产品“大超市”,汇集惠企政策、典型案例,开设了航运贸易金融专区,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服务。四是加大对港产城发展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对接服务机制,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重大项目金融服务需求,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一揽子综合化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11月,全市银行机构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101个重点项目已发放贷款总额241.13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海洋领域专精特新等重点科技型企业、天开园等重点科技创新集聚区,强化金融机构融资供给,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托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为海洋等领域的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路演、知识产权等服务,为海洋领域科技成果提供展示、宣传、推介渠道,逐步构建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推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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