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工作,近三年累计处置闲置土地558.53公顷,盘活低效用地48.7公顷,涉及医疗机构、综合能源站、工业厂房、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产业,切实提高了我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
近年来,我局围绕存量土地、房产盘活过程中用途转换、兼容、混合、建筑面积增加等情形,从规划和土地两方面提出支持政策。规划方面,通过产业用地类型转换、按需确定产业用地容积率、用途兼容、提高配套设施占比、用途混合设置等方式盘活的,可免于履行控规调整程序,经批准直接核发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土地方面可享受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增加建筑面积不增收土地价款、增设服务设施、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停车设施建设、零散用地集中开发、转让出租、异地置换等支持政策。
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土地司法查封、大运河管控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闲置的土地,逐宗逐项目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督促开发建设;对已收回的闲置地块,持续加大招商力度,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同时,建立土地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净地”供应的有关规定,供地前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从源头消除形成闲置因素,避免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以及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积极服务、提高效率,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土地要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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