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异佛尔酮及催化剂生产项目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南港工业区异佛尔酮及催化剂生产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昊永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异佛尔酮及催化剂生产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西南部,南港工业区热电项目绿化工程以东(无缝衔接),南港五街(泰汇道-南堤路)以西(无缝衔接),港天路(安永路-安盛路)以北10米,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灯塔涂料5万吨涂料配套2万吨树脂项目以南(无缝衔接)。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它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7.0120公顷(cgcs2000坐标系)、7.0121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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