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得川石化项目绿化工程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南港工业区得川石化项目绿化工程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得川石化项目绿化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工程位于南港工业区已完成填海造陆区域,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范围西至南港四街、东至南港九街、北至南堤路北侧、南至港星路。申请用海面积为 47.3656公顷(cgcs2000坐标系),47.3663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海域使用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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