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5#、6#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5#、6#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5#、6#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 日至2023年2月 2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与天津港北疆第四港池和东突堤隔航道相望,位置呈顺岸布置。项目拟将现有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升级改造成为20万吨级通用泊位,并预留集装箱装卸功能。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4.6287公顷(cgcs2000坐标系)、4.6288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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