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二期路网工程(打捆论证)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二期路网工程(打捆论证)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二期路网工程(打捆论证)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
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二期内,西起渤海二十六路,东至渤海六十三路,北起浑河中道,南至规划津晋高速延长线,共包括11条道路,道路总长约33.68km,申请用海总长度约30.32km。本打捆论证项目所含道路用海类型均属于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均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打捆项目总申请用海面积为144.7794公顷(cgcs2000)、144.7851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不占用自然海岸线和人工岸线。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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