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拟建码头位于西港池西侧,库区拟建于码头正后方,西侧为园区南港六街,南侧为园区预留发展用地,东侧为本工程拟建码头,北侧为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配套消防站位于南港六街西侧,北侧为规划横一路,南侧与西侧均为园区预留发展用地。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28.7379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28.7504公顷(cgcs2000坐标系),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11.0221公顷(库区9.8275公顷,消防站1.1946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1.0859公顷,港池、蓄水用海16.629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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