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经济区大型海水淡化试验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场)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临港经济区大型海水淡化试验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场)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绿动未来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大型海水淡化试验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23295239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北区中部南侧围而未填区的北侧海域,东临渤海四十路,西临渤海二十六路,北临长江道。项目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37.5197公顷(cgcs2000坐标系),337.5294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申请用海空间层为水面,高程范围为海平面至结构最大上缘高程(12.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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