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汇道(安建路-安永路)道路工程用海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泰汇道(安建路-安永路)道路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泰汇道(安建路-安永路)道路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工程用海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面积1.9249公顷(cgcs2000坐标系),1.9249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申请用海区域位于南港工业区西南部,西起安建路,东至安永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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