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三期路网工程
(打捆论证)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三期路网工程(打捆论证)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三期路网工程(打捆论证)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23295239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三期路网工程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内,西起海滨高速,东至渤海三十路,北起长江道,南至津晋高速公路延长线。主要建设内容为路网工程,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共建设道路13条,道路总长度33635.5m,其中城市主干路包括津晋高速东延线(渤海十路-渤海十八路)、珠江道(渤海十六南路-渤海二十六路)、渤海十八路(长江道-津晋高速东延线),长度共8671.5m,城市次干路包括为渤海十六南路(长江道-津晋高速东延线)、渤海十二南路(长江道-珠江道)、湘江道(渤海十路-渤海二十六路)、渤海二十三路(长江道-珠江道)、嘉陵江道(渤海十路-渤海二十三路),长度共14367m,支路包括为黄浦江道(渤海十二南路-渤海十八路)、瑞丽江道(渤海十二南路-渤海十六南路)、汉江道(渤海十路-渤海二十六路)、渤海十七路(长江道-瑞丽江道)、珠江二街(嘉陵江道-瑞丽江道),长度共10597m,项目申请用海总长度26667m。
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他工业用海和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拟申请用海面积为105.4747公顷(cgcs2000)、105.4761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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