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出头岭镇西梁各庄村村民陆福雨,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陆连英,西邻陆福雨,南邻道路,北邻道路。2019年01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19)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17802号。确权面积为181.00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确权面积为39.29平方米。
经本人陆福雨申请,出头岭镇西梁各庄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出头岭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陆福雨宅基地确权面积为499.64平方米,超标用地为 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为170.41平方米。拟同意村民陆福雨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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