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用好身边事这本“活教材”,推动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节。揆诸当下,少数地方警示教育活动走过场、浮于表面,“药效”不强、“疗效”不好,难以敲响警钟、提神醒脑。这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产生看客心理、抱有观望心态,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松懈了律己防线、降低了自我要求。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偏一尺。只有在警示教育中多些“零距离”震撼,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最大程度进行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方能把“现实中的教训”变为“生活中的镜子”,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警示教育的内容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一锅煮”的教育方式,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提升“震撼力”。只有重点突出、对象明确,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滴灌,起到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要既突出“关键少数”、也关注“绝大多数”,既紧盯金融、国企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也聚焦基层治理、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造福百姓的重要岗位,根据身边事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做到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切实提升纪律教育实效性。
警示教育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更为有效、更加务实的方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增强实地实感,利用法院、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近距离感受冰冷的高墙、坚硬的铁窗、忏悔的自责,提升对法律的尊崇、纪律的敬畏。要综合运用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拍摄警示教育片、录制廉洁微视频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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